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提高社会组织自治自律和服务社会能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22年12月31日前在市级行政机关登记成立,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
(二)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的。
(三)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
(四)全市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五)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作出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情节严重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作出取消评估等级的处理:
(一)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工作相关人员串通作弊的;
(二)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证书或者评估等级牌匾的;
(三)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四)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五)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六)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
(七)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等级情形的。
二、评估等级及机构
根据社会组织类型实施分类评估。对照评估标准,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评估满分为1000分,评估950分以上的,为5A级社会组织;评估900—950分的,为4A级社会组织;评估850—900分的,为3A级社会组织;评估800—850分的,为2A级社会组织;评估700—800分的,为1A级社会组织。
三、评估方法
为了保证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公平,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评估工作。承接评估机构在营口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1.自检自评。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准备评估材料,开展自检自评。对应评估指标填写自评表(附件3-9),自评达到1A以上等级标准的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并按照评估指标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实地考察。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社会组织自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达到1A以上评估等级标准的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组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提出初评意见。
3.确定等级。评估组将初评意见提请营口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确定评估等级。
4.公示公告。市民政局根据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在营口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告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
5.颁发证书。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符合评估条件的各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评估的重要意义,根据本组织章程、宗旨和章程明确申报类型,按照评估体系,认真梳理,加强领导,深入发动,精心组织,确保评估任务圆满完成。
(二)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评估工作。受评的社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按期报送评估材料。要全力配合评估小组的现场考核,确保评估工作有序推进。要充分利用这次评估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请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于2025年3月15日前申报评估材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营口市民政局;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由监事长签字后,直接报送营口市民政局,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评估资料请登录“营口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t.ln.gov.cn/)下载,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营口市民政局”,点击“通知公告”,在本通知内下载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不收取费用。
(二)评估工作联系人:社会组织管理科 韩振南,联系电话:2943708。
附件: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2.社会组织评估承诺书
3.全市性行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自评表
4.全市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自评表
5.全市性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自评表
6.全市性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自评表
7.全市性院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自评表
8.全市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自评表
9.全市性公共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自评表
10.民办非企业单位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11.社会团体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营口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