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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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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营口市道路指示牌标语 打造温情城市风景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区划地名工作职责边界说明

根据职能划分,我局区划地名科室主要负责全市T型街路地名指示牌规划、设置、更新与日常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行车导向类交通标志牌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统一管理,两类标牌执行不同国家标准、分属不同主管单位。

二、关于地名T型街路指示牌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相关情况

我市街路T型地名指示牌严格按照国家地名标志设置统一规范制作布设,标牌底色、字体、尺寸、文字内容、版面布局、标识元素均有全国强制统一标准,不得随意更改标语文案、增加插画、更换艺术字体、添加城市特色图文装饰。国家地名标志标准化设置核心目的,是保障全市乃至跨区域群众、外地游客快速、清晰识别街路名称,统一制式可消除视觉干扰,保障地名指引功能稳定、规范、统一。若擅自修改标语、增加创意图文、更换设计版式,会违反国家地名标志设置规范,同时造成地名标识辨识度下降,极易误导群众识别街巷名称,影响群众出行寻路。

三、结合市公安局协办意见统筹推进温情城市建设

经与市公安局会商,道路交通类警示、指路标志牌同样需严格遵循《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国家标准,交通标志首要职责保障行车安全,不能为追求人文美化、诗意标语降低文字识别效率,无法大规模替换创意温情标语。综合两类标牌管理规定,短期内无法对街路地名牌、交通指示牌统一更换创新标语、特色插画版式。

四、兼顾城市人文氛围,因地制宜落实优化举措

结合您打造温情城市风景线的良好设想,立足现有政策、标准底线,我局将从区划地名工作维度落实提升城市温度相关举措:

(一)拓宽市民意见征集渠道

依托政务平台、社区网格收集市民对地名文化宣传、城市景观营造的意见建议,联合文旅、公安、住建等部门统筹规划城市文化宣传点位,多渠道传递城市温情。

(二)联动多部门打造城市文化宣传体系

会同公安交管、文旅、城管等单位,在公园、步道、公交站台、景观护栏等不受国标标牌约束的公共设施上融入营口特色温情标语、城市风光插画,分流地名牌、交通标志牌的文化宣传功能,兼顾出行指引实用性与城市人文氛围感。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梳理全市地名标牌、交通标志现状,形成城市文化宣传点位布局方案;持续吸纳您提出的人文城市建设思路,在不突破国家地名、交通标志标准前提下,多元拓展城市温情文化展示渠道,持续提升营口城市形象与市民归属感。

感谢您对我市区划地名管理、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的关心与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对民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营口市民政局        

2026年6月29日      

联系人:孔祥成    电话:2943711

抄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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