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石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普及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宣传普及和慈善事业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普法宣传和慈善文化“五进”活动
依托“中华慈善日”“慈善宣传周”等节点,组织市、区县慈善总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根据省7部门联合发文精神,深入开展了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年市县两级慈善组织累计开展“五进”活动1083次,参与志愿者12100人,受益人数6604人,有效提升了公众慈善意识,营造了人人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推荐优秀典型参评“辽宁慈善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5年,我局积极组织推荐本地优秀企业参评第四届“辽宁慈善奖”,辽宁中天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功荣获“捐赠企业奖”。该企业2020年至2023年期间共捐赠款物1100余万元,在颁奖典礼现场认捐100万元善款,省长与捐赠人握手表示感谢,得到上级单位充分肯定。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获奖企业先进事迹,有效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
(三)设立并运行专项慈善基金,精准开展助学活动
市慈善总会及部分区县已设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大病救助基金”等多个专项基金。2025年,我市积极响应省慈善联合总会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慈善助学项目,对考入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本科及专科学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资助。经严格履行申请、审核、审批、资金拨付程序,全年累计资助困难学生72人,发放助学金25.2万元,所有资助款均已按时足额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有效缓解了困难家庭学生的入学难题。
(四)扎实开展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慈善组织运行
2025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社会组织75家,发现问题405个,已完成整改401个。 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规范管理的通知》《营口市大力发展社区慈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市共有经登记管理的慈善组织7家(市本级1家、县区级6家),均有公开募捐资格,慈善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五)整合社会资源
慈善救助成效显著。2025年,在省民政厅指导下,全市各慈善组织共接受捐赠1350余万元,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助困等各类项目共计支出1127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8000余人, 充分彰显了慈善事业在扶危济困、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已有工作基础上,2026年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
持续深入开展慈善文化“五进”活动,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提升宣传的趣味性、实用性和参与度。
(二)做好专项整治成果转化,持续规范慈善组织管理
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定期回访,防止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重点跟踪,争取早日完成整改。持续做好“阳光慈善”工程,强化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公开募捐信息和捐赠使用情况,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
(三)积极发展互联网慈善,拓宽慈善参与渠道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互联网慈善发展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民函〔2026〕2号),制定《营口市互联网慈善发展三年工作方案》,将互联网慈善筹款高效转化为惠民实效,不断激发慈善活力,开展线上慈善活动和公益讲座,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增强市民的慈善意识和参与热情。
(四)持续开展“中华慈善日”及慈善月系列宣传活动
全面展示慈善事业风貌,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在慈善宣传月期间联动开展志愿服务,传播慈善文化,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在万达、老街等公共场所设立线下互动展台,联合本地融媒体中心,制作互联网慈善科普动画、短视频,在公交、商场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循环播放。
感谢您对我市慈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抓好上述工作落实,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普及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营口市民政局
2026年5月9日
联系人:詹世俊 电话:0417—2943707
抄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