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30日,我市共有特困人员7223人。其中,分散供养人员6474人,集中供养人员749人。
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1.城市特困人员:1130元/人月
2.农村特困人员:919元/人月
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
1. 全护理标准:1248元/人月
2. 半自理标准:624元/人月
3. 全自理标准:208元/人月
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
1. 全护理标准:832元/人月
2. 半自理标准:416元/人月
3. 全自理标准:208元/人月
四、资金发放情况
全市累计发放特困资金3718.54万元,其中分散供养特困资金发放3237.58万元,集中供养特困资金发放480.96万元
营口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