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31日,我市共有特困人员7165人。其中,分散供养人员6391人,集中供养人员774人。
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1.城市特困人员:1130元/人月
2.农村特困人员:919元/人月
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
1. 全护理标准:1140元/人月
2. 半自理标准:570元/人月
3. 全自理标准:190元/人月
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
1. 全护理标准:760元/人月
2. 半自理标准:380元/人月
3. 全自理标准:190元/人月
四、资金发放情况
全市累计发放特困资金907.25万元,其中分散供养特困资金发放789.94万元,集中供养特困资金发放117.3万元
营口市民政局
社会救助科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