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1.5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32.07%;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1.2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22.95%。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为24.31%。
二、老龄事业发展顶层设计
2024年4月,市委、市政府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对老龄工作体制调整作出部署,市、县级民政部门划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老龄工作职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门。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调整了新一届市老龄委组成人员,成员单位共28个。年内各县(市)区均完成了机构改革。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对相关的老龄工作任务做出安排,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扩容升级现代服务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稳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和各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突出抓好“一老一小”服务,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成50个社区助老食堂,争创省级县域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教育强市建设,适应人口变化趋势,探索优化教育布局。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2024年1月,市政府发布2024年营口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将养老院服务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任务纳入民生实事清单。涵盖改造生态园、亲情一部、温馨乐园等服务设施,购置空调、电梯、监控等设备。
2024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调研。提出了要充分认识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制度机制,及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确保各项养老服务制度落实落细;要围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靶向施策,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投入、多样化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广泛汇聚社会各界共识,营造有利于银发经济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3方面意见建议。
2024年8月,市政协围绕“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召开专题协商会,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发展“智慧养老”,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打造“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等方面建言献策。
2024年11月,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营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营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会议对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推动银发经济发展,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三、老年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险
全市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2024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3.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3万人。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6.22万人,比年末增加1.0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71.06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5.16万,分别增加0.02万人和1.03万人。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6.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9万人。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7.57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29.65万人。
全市企业年金稳步发展。截至2024年末,全市共有66户企业、875人建立企业年金。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2024年全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60元,高于全省154元的最低标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二)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4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2.12万人。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87.05万人,同比减少0.59%。其中,在职职工50.57万人,同比减少3.06%;退休职工36.48万人,同比增长3.08%。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人员52.41万人,比上年增长3.78%。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05.07万人。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人员43.62万人,比上年增长27.54%。
异地就医结算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全市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90万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68.56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46.18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22.38万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21.44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16.91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4.53万人次)。全市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统筹费用71175.08万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统筹费用49121.43万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统筹费用22053.65万元。
(三)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末,全市城乡低保对象4.13万人,其中老年人1.59万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747元/人/月和596元/人/月,比上年分别增长0.67%和3.11%。全市城乡特困供养6798人,其中老年人5229人。
四、养老服务体系
(一)养老服务供给
强化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形成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初稿,先后出台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养老托育等综合性政策文件4个、单项配套政策文件近37个,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更趋完善。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扶持养老机构发展的用地用房、补贴补助、水电热气等优惠政策。截至2024年末,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发展到166家,床位1.4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56%,养老机构服务人数6000余人。
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各地加强以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等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盘活利用国有闲置资产或依托现有养老机构赋能等方式,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截至2024年末,建成县(市)区综合养老服务平台5个,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9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741个。各级各类家政、物业、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老年助餐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二)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营口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3项,完善有关政策举措。积极落实《关于实施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建设(2025-2027年)的通知》,争取省级资金171.6万元,对盖州市6家特困供养机构实施维修改造。
市民政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营口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争取各级资金469万元,整合多方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助老食堂建设,构建起多层次、多元化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截至2024年末,全市已建成助餐点位14处。
截至2024年末,发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5156.26万元,惠及38.97万人次。全市共有9781名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占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的32.96%。9名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享受集中照护服务。
(三)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
市民政局印发《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指导全市养老机构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科学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按照《辽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市养老服务中心获评辽宁省五级机构。市民政局部署开展全市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全面压降各类风险隐患,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市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联合检查55次,组织集中应急演练6次,邀请安全专家授课指导,压实安全责任,完善规章制度,整改问题隐患900余项。
(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市民政局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打出人才“引、育、评、用、留”组合拳。截至2024年末,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1500余人,其中养老护理员1032人。落实《辽宁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参加省级示范培训1期,培训评估师30人。市、县级民政部门实施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分级培训,年度累计培训超过800人次。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储备了一批优秀骨干技能人才,其中1人获得省级护理员竞赛三等奖。
市教育局创新构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社会服务”三位一体养老人才培养体系,引导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精准对接养老服务产业需求,重点建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护理学、药学等3个紧缺专业,年培养毕业生500余人。推动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与养老机构、医药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开展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建设鲅鱼圈望儿山亲和源老年教育和营口老年大学体验式2个研学基地。全市高校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年均培训老年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等200余人次,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五、老年健康服务
老年健康政策进一步健全。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印发《2024年全市老龄健康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老龄健康,医养结合等工作具体指标。
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进老年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截至2024年末,71%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建成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30家。多方协调市医保局探索安宁疗护医疗保险优化策略,探索以市第五人民医院为试点的安宁疗护患者实行按床日分值结算模式具体路径。发挥信息技术医养结合新动能,开展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敬老月会诊活动,组织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利用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平台,由国家组织专家为试点机构的10位老年患者进行免费远程会诊,共解决具体问题21个。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市医疗机构与135家养老机构签约提供医疗服务,实现县(市)区医养结合机构全覆盖,医养签约全覆盖。保证了每个养老机构有一个对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一支医疗服务团队、为养员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实现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融合。组织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老人提供定期巡诊、健康管理等医疗服务。以西市区华安社区为试点,打造全市首家老年精神健康医养共建合作模式,启动医院、社区精神健康服务双向联动机制,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及预警机制,实现失能失智老年人精神疾病诊疗不出门、双向转诊,解决老年人精神类疾病就医难题。
医养结合工作稳步发展。截至2024年末,全市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共18家,同比增长20%,其中医办养12家,养办医6家,县(市)区覆盖率达100%。
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培养持续强化。市卫生健康委选派全市重点老年医学人才、医养结合机构专业人员13人参加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同比增长76%。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入推进老年友善机构创建工作,强化义诊力度,全面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
老年人主动健康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市卫生健康委以老年健康宣传周、老龄月等重要节点宣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增加多元化老年健康教育服务供给,提高老年人健康知识知晓率。以老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老年营养改善行动、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老年肠道促进行动、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等专项健康促进行动为抓手,开展涵盖老年人常见慢性病管理、健康饮食注意事项、口腔健康管理、120拨打正确信息输出事项等共计5大方面的健康宣讲活动,实施海姆立克急救法实操演练,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知识知晓率,改善老年人健康行为和观念。2024年召开老年健康宣传周启动仪式5场,举办老年文体活动6场,组织科普讲座11场,进社区、进养老院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活动3次,服务群众6000余人。
六、银发经济
(一)落实扶持政策
市发改委先后牵头编制《营口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营口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方案》《营口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政策支持清单》,锚定“建成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全省养老服务示范城市”目标,围绕土地政策、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梳理15项优惠政策,不断完善我市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近年来,市发改委会同多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本级资金1.6亿元,支持营口市养老服务中心、营口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等13个项目建设,有力促进我市养老服务能力提质扩容。
(二)老年用品产品和服务
注重发展银发经济细分产业,瞄准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不断丰富银发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企业加大适老化研发力度,产品领域不断拓展,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2024年获评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入选辽宁省消费名企名单,3个型号仿制药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共获得智造强省700万元政策资金支持。营口春港康复辅助器具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有100多种,主要生产医用病床、康复辅助器具、适老化无障碍产品设施等,拥有国家发明专利6项,实用专利54项。国恩未来(辽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四个型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AI健康检测镜及皮肤测试仪已生产出样机。辽宁营口天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智能报警系统、紧急呼叫装置、环境安全监测设备,可应用于居家、社区及养老机构。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老年人用品质量监管,抽查成人纸尿裤、老视成镜等产品,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
(三)旅居养老
2024年成功举办创新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旅居康养推介会,省民政厅及市级相关领导、36家国家和省、市级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活动,130家企业参与交流宣传推介展示,各级社会组织与企业、高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搭建人才合作平台,各方在资源共享、项目落地、产业链整合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推动营口旅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养老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印发《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的通知》,积极推送《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借款主体名单》,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养老产业融资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合理配套中长期贷款,加大养老产业金融服务供给。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积极发挥信贷政策带动作用,持续强化养老产业信贷支持。
七、老年友好型社会
(一)老年宜居环境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量。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指导各县(市)区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四个方面内容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全市建设完成完整社区试点2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持续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2024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7个开展景观设施、园林绿化等无障碍改造,推动医院、学校、商场、政务大厅等公共设施适老化服务。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县(市)区新增或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50辆,打造敬老爱老公交线路5条;指导各县(市)区开通出租车电召服务,持续扩大出租车电召和网约车“一键呼叫”覆盖面。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印发《营口市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每户不超过3000元标准,全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348户,“十四五”以来累计完成改造2888户。市残联指导各县(市)区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251户,其中老年人182户。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持续推进金融服务适老化标准化建设,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扩大支付适老化工作辐射面。截至2024年末,推动营口地区银行机构建成金融服务适老化示范网点25个,标准网点447个。
(二)老年人社会参与
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托营口开放大学建设营口老年大学、辽宁老年大学营口分部,在大石桥市、盖州市等两个县(市)区建立辽宁老年大学县(市)区学院。截至2024年末,全市共建立2所老年大学,2个老年学院,5个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和9个新时代数字化学习社区。搭载了辽宁有线电视“老年大学专区”、辽宁终身学习网、老年学习网和抖音“银龄学堂”等平台,打造“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的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新模式。为老年人在线提供1万个学习资源。市教育局举办2024年重阳节大会、老年教育成果展,与媒体合作共同推出“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银龄阅读”等活动,营造全民终身学习氛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着力提高军休老年大学办学水平,截至2024年末,我市创建了1所军休老年大学,是全省创建的5所之一,2024年度设置课程17门,年度授课人数120余人,完成400课时的教学任务,培养和教育出一批优秀学员。军休老年大学的创办,不仅受到了军休干部和家属的一致好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军休人员获得感、幸福感,是帮助军休人员实现自我提升、老有所乐的重要途径。
老年文体娱乐事业快速发展。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对老年人全部免费开放。成功承办2024年全国老年人乒乓球比赛、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省第十八届群星奖群众合唱展演、省老年人羽毛球比赛等国家和省级赛事活动,成功举办“辽河之夏”文化艺术季、营口市群众文化节、全民运动会、四季“村晚”等活动。各类文体机构、老年大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社会团体广泛开展喜闻乐见的广场舞、健身操、书画摄影展等文体活动,开设书法、古筝、朗诵等艺术培训班,近1.8万名老年文艺骨干参加,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志愿服务持续深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回信精神,12月5日营口市新时代“银龄行动”在全省率先启动。推选155名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银龄行动”社区网格党小组组长,2000余名退休老同志担任楼长,壮大基层服务力量,服务覆盖群众1.6万余人,解决居民之间各类矛盾纠纷198起,及时有效让矛盾在“家门口”化解,在探索基层治理过程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老年志愿者超过7万人,累计开展公益讲座、文艺汇演、健康服务、反诈宣传等活动2000余场次,服务时长累计3900小时,在脱贫攻坚、科普教育、基层治理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我市深入开展“银龄行动”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经验做法被省民政厅参阅文件刊载,在全省民政系统推广学习。军休干部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发挥军休干部的特长和专业每年深入学校、社区、乡镇、部队等开展“手拉手互帮互助”、红色宣讲、公益演出、扶贫帮困、送医赠药、矛盾化解等活动,助力老龄工作迈上新台阶。市妇联积极落实老龄工作部署,指导各级妇联组织多维度推进老年关爱服务。强化法治保障,线上在营口巾帼风采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普法专栏,线下联合律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专题讲座,广泛宣传法律法规,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提高老年群体的法治意识,拓宽老年人维权途径,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精准帮扶送温暖,组织各级妇联走访敬老院、困难老人家庭,捐赠米面油等物资,开展助洁、谈心等志愿服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举办非遗技艺传承、重阳文艺汇演、社区义剪等活动百余场,创新开展老年趣味运动会、医养结合义诊服务,营造尊老敬老社会风尚。通过“宣法+纾困+乐活”三维服务,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老科协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开展“农科先锋·助农富农”科普计划、助力乡村振兴、科普讲座等“银龄行动”工作。
(三)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市委网信办牵头开展2024年营口市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提升老年人普及网络安全、网络防诈骗等知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建设了“适老化服务专区”“残疾服务专区”,累计上线高频适老助残事项47项。根据老年人和残疾人需求,开发老年人办事界面,提供语音朗读、文字调节转换等功能,在办事窗口开设绿色通道、助老设施,提供代办服务,开展预约办、延时办、错峰办、上门办等特色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志愿者服务站,按照服务点位设置了200余名志愿者,提升数字助老助残服务效能。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指导支持各银行机构持续优化营业网点和手机银行APP适老化改造,通过合理简化流程、增加操作提示、提供语音播报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破除使用障碍,便利老年群体业务办理。全年,各银行机构为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等老年特殊群体提供银行卡激活、密码重置等上门服务5000余次。截至2024年末,开通助老“绿色通道”的银行网点占比达99%,基础助老设施配备率为100%。公安部门推出“交管12123”APP大字版,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优化“补换领证件”“违法处理”等高频业务功能和界面,开设老年人委托亲属网上代办功能,满足老年人使用手机习惯和网上办事需求。各级通信管理、网信、民政、爱心企业、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广泛开展“智慧助老”志愿服务,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累计帮扶9万人次,持续帮助老年人、残疾人跨越“数字鸿沟”。
(四)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市老龄委以“重阳登高望,滨城福寿长”为主题,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敬老月”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在国庆节(“敬老月”)前夕走访慰问了老战士、老党员、老同志和困难家庭老人,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走访慰问了社会福利机构,各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同志开展了走访慰问和调研工作。重阳节当天,市老龄办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敬老爱老倡议书。
市委社会工作部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引导和道德约束作用。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指导各县(市)区利用公交、出租、沿街店铺的电子门楣、广场大屏幕等滚动播放敬老宣传短片和标语。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老年人权益保障
宣传引导提高老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市委法治建设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部门深入实施“法律服务助老护老”、电信网络诈骗整治等专项行动,广泛开展防诈反诈宣传工作,加强对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老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多家媒体播放公益宣传片,向中老年群体普及反诈知识。营口金融监管分局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规范营销宣传行为,指导举办金融知识讲座,强化“以案说险”等风险提示,提高老年人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违法犯罪。2024年,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老诈骗犯罪案件9件16人,起诉9件23人;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涉老故意伤害、侵财等案事件21件,排查化解涉老矛盾纠纷1857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涉民生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查处民生领域违法广告案件11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深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规范出租车营运管理、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投诉处理等市场秩序,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加强旅游团队管理,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积极为老年人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市司法局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老年群体提供咨询、申请、受理等全流程公共法律服务。各级司法部门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等情况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于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2024年全市依托老龄办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提供涉老年人法律咨询443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9件。公证机构按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受援人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全年各级公证机构为老年人减免收费的公证18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