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营口市委社会工作部:
现就李耀英代表提出的《关于营口市志愿者权益保障与应急救援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银龄行动”志愿服务工作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优化社会资源分配、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广大“银龄行动”志愿者队伍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基层,贴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需求,践行扶贫济困、扶弱助残、宣传宣讲等实事好事,充分彰显了“银龄行动”志愿者坚守理想信念、表达爱心善意、肩扛责任担当、发挥“老有所为”的初心使命,成为社会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民政局将引导养老服务社会参与作用,保障“银龄行动”志愿者合法权益,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功能,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的社会支持养老服务格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基层老年人组织,发展助老志愿服务,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管理制度,将地方“时间储蓄制度”等有益创新纳入法律调整,计量登记志愿服务时间,探索完善面向志愿者的服务回馈回报制度,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志愿服务生态体系。发挥老龄办统筹协调作用,拓宽“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项目设置和服务形式,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增强志愿服务影响力,实现“银龄行动”志愿者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畅通老年人获得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施机制。
营口市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杨冬 (电话):0417-2943607
抄送:市委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