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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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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就杨希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类疾病患者托底保障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对于精神类疾病患者的托底保障工作,我市根据《辽宁省“精康融合行动”方案(2023—2025年)》(辽民发〔2023〕31号)要求,积极开展了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制定了详细周全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当前我市现有1个市级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指导中心,5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社区和2个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社区,实现各县区服务覆盖率100%。通过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为有康复需求且经评估适合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系统连续的便利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各县(市、区)登记康复对象共226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199人;累计服务人次1104次;组织开展专业培训34场次,7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社区登记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88%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社区试点工作。加强市级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作用发挥,围绕“9项服务内容”开展培训,同时,加大对各试点社区的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场地建设、档案建立、资金管理、服务效果等。

营口市民政局          

2025年4月8日        

联系人:孟亮 (电话:)0417-2943705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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