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24〕8号)、《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辽民保函〔2025〕46号)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起草了《营口市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4日,通过营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5月24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