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11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分别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决定将下列11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营口市三和综合格斗俱乐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800MJ3261563C);
2.营口市木子户外运动俱乐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803598058679D);
3.营口市健康研究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0803777779340M);
4.营口市钢琴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0800MJ32530373);
5.营口市木棉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800MJ32615124);
6.营口市乐德养老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800MJ3260827E);
7.营口市富强社区百洁家政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803667283475W);
8.营口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08033189597487);
9.营口市食品工业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0803068324028T);
10.营口市健美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08035077512842);
11.营口市殡葬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08037471188834);
营口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