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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劳务派遣服务的采购公告

来源:营口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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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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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市民政局办公楼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机关办公场所安全有序、环境整洁,保障就餐服务平稳运行,市民政局拟采购保安、保洁、厨师等后勤保障人员服务,依托专业社会化力量,持续优化后勤服务供给。

一、采购服务需求

1. 保安3人,男性,思想进步,身体健康,有相关从业经验,持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岗。负责办公区域安全保卫、物业服务、人员接待、疫情防控等工作。

2. 保洁3人,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负责办公楼的公共区域、办公室、会议室;院内区域的环境卫生。

3. 厨师1人,身体健康、思想进步、态度端正,具有优良的道德品格及岗位基本技能,持健康证上岗。负责食堂的菜品制作、调配及食材验收和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对炉具、排油烟机的日常清洗工作。

4. 面点师1人,身体健康、思想进步、态度端正,具有优良的道德品格及岗位基本技能,持健康证上岗。负责食堂的主食制作、调配工作;负责对烤箱、蒸饭车、面饼档、豆浆机等主食设备的日常清洗工作。

5. 服务员2人,身体健康、思想进步、态度端正,具有优良的道德品格及岗位基本技能,持健康证上岗。负责食堂的主副食取样、传菜,食材验收、择选、清洗以及餐具用具的清洗、收纳、消毒工作;负责食堂操作台、水池、冰箱等设施的清洗整理,以及餐厅、操作间、卫生间以及清扫工作。

二、服务时间

服务自2026年11月1日开始

三、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期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供应商需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给甲方备案;

4.供应商需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5.供应商需负责为所有的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事宜。

6.因市委、市政府清退编外人员等相关要求,需要解除劳务派遣协议时,市民政局可随时解除劳动协议。

四、资金预算

每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不超过 100元/月。

五、供应商选取原则

采取最低价原则

六、采购小组名单

组  长:丛  庆     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郭  刚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孙际媛     局办公室财务负责人

陈照飞     市民政局办公室科员

七、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报价单。

八、联系方式

营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0417-2943606

九、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1日17:00

营口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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