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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营口市民政局特困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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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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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营口市民政局拟对 “ 营口市特困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面向社会公开 采购 1 家保险公司。欢迎有意向、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营口市民政局特困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二、 采购内容

(一) 营口市民政局特困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经统计截至 2026 年 6 月底,营口市特困人数 7307 人。(以上参保人数供参考,最终以投保时提供的参保人员清单为准。)

(二) 特困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政策宣传物料

三、最高限价: 投保金额 20 元 / 人。

四、预算金额: 约 14.6 万元 / 年。

五、服务年限: 履约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采购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汤   菲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科长

副组长:丛   庆   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郭   刚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孙际媛     市民政局办公室财务负责人

成   员:陈奕夫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员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经营业务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2. 投标单位在承保、理赔、人员配置、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关的资格和能力。

八、选取确认方式

(一) 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竞标。

( 二 )参加比选的机构原则上不少于 3 家。

( 三 )采购结果将在市民政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其他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公示期为   5 个工作 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人或来电方式报名参与,过期报名无效。

(二)联系方式

营口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汤菲,联系电话: 0417-2943707 , 13840751007 。

(三)比选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版密封报送至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17号(营口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707室)。

附件:

营口市特困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评分 表

包号

项目

分项名称

评分标准

满分

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

⑴ 合理最低报价满分。

⑵ 投标人报价得分为:T=Cmin/C×10

T为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

C为投标人报价;

Cmin为合理最低报价。

关于合理最低报价的说明:合理最低报价为投标人有效最终报价的最低价。投标人最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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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所需要的服务,自行编制服务方案 。

1.服务方案详细全面,条理清晰;服务承诺内容完善切实可行;售后服务措施内容具体,设立客户服务专线,定期开展宣传工作;人员定期培训方案完善, 理赔流程 科学 合理 , 得 10- 8 分;

2. 服务方案 全面;有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措施、人员定期培训方案,承诺及措施内容简单可行 , 得 7-4分 ;

3.有服务方案,没有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措施、人员定期培训方案的,得 3-1分。

4. 没有服务方案的 , 得0分。

10

偿付能力充足率

根据投标人所属法人机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价:在200% (含) 以上的,得10分;在150%(含)到200%之间的,得6分;在100%(含)到150%之间的,得3分;在100%以下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 提供投标人所属法人机构 近一 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机构设置

根据投标人在本市辖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数量进行评价:投标人已在项目所在地各县(区)设立分支机构并能在本地完成承办出单、理赔支付赔款等业务流程的,每设置一个机构得0.5分,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 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风险管控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所需要的服务,自行编制风险管控方案 。

1. 投标人对本项目 了解 全 面 深入 , 风险管控方案 完全针对本项目, 可行性、合理性 强 , 风险点阐述具体;针对本项目的管控方案全面完善, 得10-8分 ;

2. 投标人对本项目 有部分了解 , 风险管控方案 局部针对本项目 , 方案合理 可行、 风险点阐述基本完整,针对本项目的管控方案简单, 得7- 4 分,

3. 投标人对本项目 不了解 , 风险管控方案 没有针对本项目 , 方案不合理不 可行、 没有风险点阐述,没有针对本项目的管控方案简单, 得 3-1 分,

4. 没有风险管控方案的 , 得0分。

10

保险赔付措施

投标人做出赔付能力说明 ( 如何保证保费超支后的赔付 请具体说明) 。

1.保险 赔付措施 全面完善,保险赔付流程清晰明确,理赔条款全部针对本项目制定,保费 超支 解决办法合理可行, 得10-7分;

2.保险赔付措施全面,保险赔付流程简单,理赔条款部分针对本项目制定,保费超支解决办法不完善, 得6-4分;

3.有保险赔付措施,没有保险赔付流程、理赔条款没有针对本项目制定,没有保费超支解决办法, 得3-1分;

4.没有保险赔付措施, 得0分。

10

专业人员配备

1.  建立 特困 人 员 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服务机构和人员配置的承诺方案, 得 (0-5)分;

2.  团队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保险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份由国家机构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评审依据:

1. 提供投标人团队人员明细,包含姓名、部门、职务等信息 及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技术 职称 证明需要提供由国家机构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及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内部职称不得分。

10

商务部分

服务的经验

2024年1月1日至今, 投标人承办的 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经验,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10分。

评审依据: 以有效合同及保单复印件为评分依据

10

2024年1月1日至今, 投标人承办的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理赔经验,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10分。

评审依据: 以理赔单证及赔案证明为评分依据

10

经营评价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近一 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投标人所属法人机构对应的评定等级:为A级以上的,得 4 分;为B级以上的,得 2 分;为C级以下或投标人所属法人机构未参与评价的,得0分。

评审依据: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合  计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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