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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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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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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全市性社会组织现场抽查检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现场抽查检查工作由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时间为3月-10月。

二、抽查对象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抽查比例不少于4%的要求,现场抽查11家全市性社会组织(详见附件名单)。

四、抽查内容

查看社会组织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等;了解内部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评价内部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核实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以及违反非营利法人属性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三、抽查重点

(一)年度工作报告。检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党建情况。是否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

(三)业务活动情况。检查2025年度是否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否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负责人是否超龄超届任职;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核准和负责人备案;2025年度是否依法依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检查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前一年度检查不合格、基本合格的,相关问题是否完成整改。

(四)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有关决策记录,是否存在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备义务等治理方面的问题;检查是否有公务员或退(离)休领导干部违规任职的情况;检查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接受捐赠、资助的账务处理、开具票据及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况和其他财务管理问题。

(五)收费情况。检查会费收支情况以及会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评价、检测、鉴定、鉴证、证明、咨询、试验等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及收费情况。

(六)举办评比表彰及“排行榜”活动情况。检查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的主题和内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各类行业性区域性“排行榜”、各类评比表彰活动以及直接收取、变相收取费用等情况

(七)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情况

检查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的设立、管理情况。检查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名称是否规范;是否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下再设分支机构;社会团体对分支(代表)机构的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检查分支(代表)机构是否超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或者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财务是否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是否未经授权吸纳会员收取会费等。

(八)支出及关联交易违规情况

检查是否遵守非营利活动准则;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问题;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或公款吃喝问题;对外投资和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内部决策程序。

(九)公益项目情况

重点检查公益项目设立及开展活动是否符合业务范围和公益宗旨,其中发生的重大交换交易或非交换交易是否违背公益性、公平原则,存在为个人或个别企业牟取不当利益的情形,公益项目收入和支出是否通过社会组织账户进行。

(十)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等情况

重点检查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是否应报尽报,并按照审批意见开展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分支(代表)机构和专项基金清理整治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加强对所办企业的管理等。

(十一)其他违反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违反非营利法人属性要求的情况

五、检查方式及要求

现场抽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查看、财务审计、填写表格等方法进行检查。

被抽查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开展抽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市民政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并作为社会组织年检、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工作的,市民政局将依据《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何冰洁。

电话:0417-2943708

附件:现场检查社会组织名单(11家)

营口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1日


现场检查社会组织名单(11家)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1

营口市马术运动协会

2

营口市电梯行业协会

3

营口市海蜇协会

4

营口市太极拳协会

5

营口市柞蚕丝绢行业协会

6

营口市剪纸协会

7

营口市吉林商会

8

营口市龙行天下搏击俱乐部

9

营口市三为职业培训学校

10

营口市嘉隆动力俱乐部

11

营口市源泽康乐助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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