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比选营口市智慧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监理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25

【字号:

分享:

为确保营口市智慧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顺利推进、质量达标,规范项目施工管理流程,强化工程全过程监督,保障项目建设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切实发挥项目建成后的服务效能,现公开比选该项目监理单位,负责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算金额

人民币 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二、采购需求

选聘一家具备相应监理资质的单位,对营口市智慧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费约 27万元)提供监理及竣工验收相关服务。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标法,需满足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报名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及采购需求,在此前提下,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三、合同履行期限

自委托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有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无禁止执业情形;

3.供应商与本项目施工单位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监理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五、采购小组名单

长:吴长山    市民政局养老促进监管科科长

副组长:丛     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员:郭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孙际媛    市民政局办公室财务负责人

员:王月明    市民政局养老促进监管科科员

六、比选文件递交相关要求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11时;

2.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比选无需参选机构现场参会,参选机构按规定时间将比选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后即可离场;

3.文件递交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17号(营口市民政局养老促进监管科609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月明, 0417-2943609。

七、履约地点

与本项目所在地一致。

八、付款方式及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九、监理服务要求

1.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标准实施全过程监督,承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督责任;监理人员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记录,留存完整资料;

2.监理人员不得同时任职于两个及以上建设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及各监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提前7天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批准,擅自更换造成损失的,由监理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人员督促其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留存记录备查),并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布局、管线普查复测、现场氛围营造等前期准备工作;

4.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层层把关、环环验收”制度,确保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5.监理人员做好施工全过程计量工作,确保计量数据准确完整;

6.监理人员按相关要求做好现场监理记录,确保资料规范齐全。

 

附件:《营口市智慧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报价单》

 

 

(此页无正文)

 

                            营口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营口市智慧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报价单

 

项目名称 :营口市智慧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总报价(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服务总报价(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报价含税金,无隐形费用

 

 

 

报价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