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慈善组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法规 ,决定对全市慈善组织开展专项审计, 营口市民政局 对外 采购专项审计 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市慈善组织专项审计 项目。
二、预算金额:不高于3万元。
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
四 、采购工作组成员
组 长:詹世俊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科长
成 员:郭 刚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 专职 副书记
丛 庆 市民政局办公室 主任
孙际媛 市民政局办公室财务 负责人
吴 峥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四级主任科员
五、资格要求:
(一) 比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经营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
(二) 比选人经营范围需含有审计服务相应职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 、时间、地点及评标方法
1. 时间: 另行通知
2. 地点: 营口市民政局
3. 评标方法: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比选 人不予接受;超过控制价的 比选文件, 比选无效;不具备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比选无效; 比选人不足3家的,不得比选 ;比选文件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比选无效;评标委员会采用合理最低价(总价)评标法确定比选人。
4.比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报价函;
( 3)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不参加竞价) ;
( 4 )诚信守法经营证明材料。
七 、公告期
自发布起 5日内有效,公告期间可以来人来电来函方式进行报名。
联系人:陈奕夫 电话:0417-2943707
附件:采购要求
营口市民政局
202 5 年8 月21日
采购要求
一、审计 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财务收支、项目执行、财务公开及内控制度执行等,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审计对象 : 依法成立登记的市县两级慈善组织, 分别为 站前区慈善总会、西市区慈善总会、老边区慈善总会、鲅鱼圈区慈善总会、盖州市慈善总会、大石桥市慈善总会、营口市慈善总会 等 7家慈善组织。
三、审计方法和工作安排: 本次审计 采取 委托第三方 形式, 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收集相关数据、查阅管理制度等资料,审验会计凭证、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实施审计。
四、 审计内容
1.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性及执行有效性;
2.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真实性;
3.业务活动管理规范性;
4.善款使用合法合规性;
5.财务公开规范性;
6.是否存在以公益慈善名义开展违法违规行为。
7.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违反非营利法人属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