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营口市福利彩票中心拟对营口市福利彩票中心LED发光大字公益品牌宣传广告,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产生1家招标代理机构。欢迎有意向、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金额
项目名称:营口市福利彩票中心LED发光大字公益品牌宣传广告
项目金额:14.9万元。
二、采购小组名单
组 长:魏海龙
副组长:李 斌
成 员:杨立群
成 员:乔蕾蕾
成 员:陆 壮
三、比选事宜
1、比选单位: 营口市福利彩票中心
2、比选内容:在比选人委托的范围内进行采购代理服务。
3、服务周期:自比选产生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交付采购单位招标档案止。
四、资格条件
1、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2、参加此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递交的比选材料请密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五、选取确认方式
1、满足三家报名的以随机抽取方式拟定为项目中选代理机构。
2.比选结果将在营口市民政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时间安排及比选要求:
1、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1时。
2、比选材料递交地点: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17号( 营口市福利彩票中心)。
3、比选材料其他说明: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须递交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参与比选的无需提供)。
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无须参会,比选材料在规定时间递交到比选地点即可离场。
4、联系人:陆壮; 联系电话: 2800900
七、其他
1、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2、参选的代理机构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