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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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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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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388.6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94.3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8.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65.49万元。

2.事业收入2751.4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2.8%。主要是社会养员养老服务收入、提供殡葬服务收入、提供骨灰安葬服务收 入。

3.其他收入4.4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5%。主要是接受捐赠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1438.3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7.15%。主 要是工程未完工未支付、项目未执行完毕产生的结转和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61万元,降低7.3%,主要原因:分支机构转隶,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7314.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53.8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2.6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27万元,资本性支出35.49万元。

2.项目支出5660.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39%。主要包括养老、殡葬、救助、海葬等方面项目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7.43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为保障业务开展的需要,项目增加,支出也随之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73.81万元。

主要是工程未完工未支付款项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64.49万元,降低25.34%,主要原因:“已支定收”之后,当年收入无结转结余,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9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89万元,项目支出2762.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7.17万元,降低11.2%,主要原因:分支机构转隶,导致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0.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3.1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8.43万元,占94.24%;卫生健康支出75.73万元,占 2.5%;住房保障支出99万元,占3.26%。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8.43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408.57 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资本性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31.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因为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和追加了在职公务员绩效的预算。

(2)行政单位离退休费0.0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

(3)事业单位离退休费50.8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8.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了离休人员绩效的预算。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33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转。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6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退休后追加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当年追加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的预算。

(6)伤残抚恤 3.91 万元,主要是单位编制内人员伤残抚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7)儿童福利12.34万元,主要是养老院孤儿生活费,为当年追加的预算。      

(8)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4.93万元,主要是养老院为保证机构运转,发生的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9)残疾人康复19.80万元,是康复中心转隶,划拨的资金。

(10)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7.91万元,是康复中心、辅助器具、残疾人指导办三家分支机构转隶,划拨的资金。

(1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8.15 万元,为保证临时救助任务的完成发生的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当年追加的预算。

(12)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84.59万元,主要是养老

院、养老服务中心为保证财政供养的三无人员、孤儿日常生活需要发生的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当年追加的预算。  

(13)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0.16 万元,是为企业退休

军转干部发放补助产生的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 75.73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73.50万元,是为单位在编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产生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转。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3万元,是为单位在编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产生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转。

(3)住房保障支出 99 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 99 万元,是为单位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产生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务员绩效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金额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3.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83.65万元。

1.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83.65万元,具体包括: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68.52万元,主要是养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殡仪馆维修改造项目和采购设施设备等方面支出;殡管办运行经费、海葬方面的支出;救助站救助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工程项目当年未完成、未支付的情况。

(2)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69.20万元,是康复中心转隶,划拨的资金。

(3)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5.93万元, 主要是殡仪馆维修改造项目支付的尾款,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8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8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96.92%,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增加2.16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是开展的业务量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中心日常工作开展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7 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8.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7.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7.85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

全中心正常业务运转的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8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预算资金157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544.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2.72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我单位组织对“殡仪馆维修改造项目”“养老院服务区维修工程”等1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57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4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不足;二是支出进度预期不够准确。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的科学性;二是进一步把握资金使用进度,使支付进度与支付预期趋于一致。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殡仪馆维修改造项目”“养老院服务区维修工程”等12 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殡仪馆维修改造”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0万元,执行数为399.35万元,完成预算的75.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营口市殡仪馆按计划完成了全年预估收入,按照相关政策为营口市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减免等惠民服务,通过改造原有设备设施及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维修,提升了服务质量、改善了殡仪馆周围环境,给丧户和周边居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和治丧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新增火化间项目未完成;二是一些硬件条件需进一步更新和维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新增火化操作间项目已完成开工前期工作,计划2023年7月施工,2023年底完工;二是争取财政支持,用殡仪馆经营收入结余资金改善路面、卫生间、存尸间中的座椅、亮化、假山、喷泉等基础设施。

(2)“殡葬监察执法支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35.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工作。2022年期初殡管办支队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全年30万元,年底已结算10.6万元,未结算19.4万元。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殡管办门窗改造工程项目未完成,待2023年完成结算97%为17万元,3%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二是殡管办外墙保温维修工程项目质保金于2023年4月15日应支付0.65万元。所有余下款将于2023年支付未完成项目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支出进度预期不够准确,项目款项在下一年支付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非人为情况下发生的未完成项目,做好事前预案,事中监督,使项目支付进度与支付预期趋于一致。

(3)“残疾人“两项补贴”市配套”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为民政事务中心代申请预算,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县区,实际预算未在我中心生成,故预算金额为0元。

(4)“地名办维护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执行数为12.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我市主城区的街路标志牌进行维修维护,对紧急至险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部分路牌及时进行维修。2022年,我市共维修街路牌383个,其中头部维修233块、整体制作7块、头部制作安装4块、底座加固浇灌136块、换杆3个。完成绩效目标百分百,群众满意度百分百,为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5)“骨灰海葬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3万元,执行数为23.37万元,完成预算的61.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殡管办完成骨灰海葬207份,按照政策要求完成了全年骨灰海葬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百分之百,完成率达到百分之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预算金额设置科学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是进一步完善预算金额设置的科学性。

(6)“核对系统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7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租用移动数据专线2条,用于对接信息中心、公安部门相关数据,以核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增强社会救助的公信力。减少申请人虚开证明、收入不实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实施“公平、公正、公开”。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实现不同部门间居民家庭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运行顺畅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促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和科学依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预算金额设置科学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是进一步完善预算金额设置的科学性。

(7)“集中供养“三无人员”养员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08万元,执行数为11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计划完成全年集中供养“三无人员”年初预算财政拨款111.08万,用于60名“三无人员”医疗,专用材料费、水费、电费、取暖费、丧葬费被服品、日常用品及专用材料全部支出,完成率百分之百,服务对象满意度百分之百。

(8)“救助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9.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体现政府的有关政策,确保救助站正常运转及受助人员的生活问题,包括:完成冬季取暖工作;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为救助人员服务,提供健康的环境;聘请物业公司保证站内安全;缴纳水电等费用保证了受助人员的生活。

(9)“内设机构运转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7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维修出现起翘和不同程度损坏瓷砖,更换更新老旧厨房设施设备,消杀蟑螂、灭鼠;维护日常网络及设备;印制宣传品,配合了消防部门和安全部门的安全宣传,增加安全意识。

(10)“养老服务中心工程尾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建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后已投入使用,各项绩效指标已达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整体工程进入决算阶段,决算未完成,工程尾款未支付,导致年初预算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沟通,推进决算进度,使支付进度与支付预期趋于一致。

(11)“养老院服务区维修工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万元,执行数为120.97万元,完成预算的47.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养老院亲情一部,温馨乐园食堂,温馨乐园窗户,养老院设备设施及温馨乐园及监护部地面及下水等问题得到维护与修缮,加强了养老机构建设,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支出进度预期不够准确,项目款项在下一年支付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非人为情况下发生的未完成项目,做好事前预案,事中监督,使项目完成率提高。

(12)“养老院护工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用于70名护理员工资补贴,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百分之百,完成率达到百分之百。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 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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