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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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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拟定全区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管理、分配省和市下达的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组织、指导灾民安置和救灾捐赠,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和日常工作;牵头拟定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军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基层政权指导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老边区民政局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51.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51.7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7.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96.2万元,增加45%,主要原因是发放的困难群众救助等补贴标准提升。

(二)支出总计951.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4.5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7万元。

2.项目支出827.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96.2万元,增加45%,主要原因是发放的困难群众救助等补贴标准提升。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9万元,项目支出827.15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96.2万元,增加45%,主要原因是发放的困难群众救助等补贴标准提升。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0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32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3.44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68万元,占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32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1万元,主要是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5万元,主要是办公用品购置等支出。

(3)行政运行68.71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98万元,主要是地名勘测支出。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9.71万元,主要是低保工作经费、慈善总会工经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等支出。

(6)抚恤1.17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抚恤金等支出。

(7)社会福利37.38万元,主要是孤儿生活补助等支出。

(8)特困人员供养624.52万元,主要是五保供养等支出。

(9)其他生活救助22.63万元,主要是六十年代精简人员补助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4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44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5.6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68万元,主要是缴纳公积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入目分,包括:

1、其他支出97.3万元。具体包括: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7.3万元,主要是高龄失能老人补贴等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45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5%,主要是车辆运行费用减少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5.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老边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7万元,比上年增加5.62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老边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老边区民政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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