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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民政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1-22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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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市民政局突发新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突发新闻事件造成的舆论损害,畅通与社会以及公众沟通渠道,加强舆论导向,树立民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适应范围

适用市民政局突发新闻事件或对市民政局发生负面报道事件的新闻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要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前做好新闻处置相关准备,控制事态发展,引导舆论。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民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全市民政领域分级负责的新闻处置应急管理体制。

(三)守土有责,积极作为。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积极作为。

(四)主动应对,快速反应。主动控制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及时处理各有关单位的询问。

(五)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对突发事件和相关负面报道的新闻处置要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做到全面、客观,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三、应急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应对和处置新闻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应对突发新闻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杜邦安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宗水 市民政局党组副局长

贾志勇 市民政局副局长

淡华营  市民政局副局长

韩  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计洪飞  市民政事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民政事务中心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县区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应对处置突发新闻事件,确保舆论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主要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突发新闻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市民政局有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建立营口市民政系统突发新闻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工作指挥体系。

2.制定本系统突发新闻事件应急预案,并检查预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及时向市民政局党组报告发生在本系统的突发新闻事件处置的进展情况。

4.督导协调所管理和所属单位突发新闻事件处置工作。

5.及时向当地新闻媒体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并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突发新闻事件的具体处置及所属单位突发新闻事件处置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2.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负面报道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提出工作建议。

3.根据应对突发新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及时和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对外发布准确信息,正确引导和影响舆论。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准备相关材料统一对外口径,适时组织记者进行采访报道。

五、应急处置

事件发生后,事件处置部门或单位立即向分管领导和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办公室应进入紧急状态,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领导小组意见,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信息,避免新闻报道引发的消极影响。向宣传、新闻等相关部门汇报,并立即与相关媒体交涉,消除不实报的消极影响。

六、应急结束

应急办公室确认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报请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并按职责分工,逐级传达每一个层面。

七、后期处置

收集和整理媒体的相关报道以来及来自公众的反馈意见,并总结经验教训,为突发新闻事件的应急处理提供借鉴。

八、有关要求

(一)转变观念,积极面对媒体。要敢于积极主动的接受媒体采访,主动向媒体传递正确的信息加以引导,通过媒体向大众解释我们的政策或行为的理由、过程、结果等,通过解释达成社会的共识,消除传言、谣言、谎言引起的误解。

(二)建立制度,统一发布信息。各单位要确定一个熟悉本单位情况的负责人来接待记者,统一管理和发布重要信息。特别是碰到发生重大事件时,统一对媒体的口径,用一个声音讲话,避免在媒体面前一个人一个观点,说法不一,前后矛盾,造成于己不利后果。

(三)加强沟通,建立良好关系。各单位领导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关系,努力构筑一个媒体通道。一方面,积极争取报道涉及民政内容都能得到民政部门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从源头上减少负面报道的影响;另一方面,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减少负面报道的影响。

(四)完善预案,沉着冷静处置。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新闻事件或负面报道,做到未雨绸缪,确保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对措施,以降低负面影响的程度,甚至将负面报道转化为有利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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