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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民政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预警信息

发布时间:2020-11-22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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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主要通过论坛、博客、新闻跟贴、转贴等实现并加以强化。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发散性、渗透性和随意性等特点,越来越多的网民乐意通过这种渠道来表达观点、传播思想。当今,信息传播与意见交互空前迅捷,网络舆论的表达诉求也日益多元。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网络舆论危机的积极化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关于市民政局发生任何级别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公共事件、社会稳定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贴子。

(三)工作原则

以解决问题为处置工作原则,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二、组织机构

1.网络舆情领导机构。成立市民政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全局网络舆情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成员担任。副局长于宗水同志具体负责引导处置的组织实施。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人事科、办公室及机关党委全体人员组成,负责网络舆情的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科室(单位)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三、应急程序

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含有“营口民政”及“营口民政相关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市委、市政府。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或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新闻发言人在舆情发生后十二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要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四、分级响应

Ⅰ、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Ⅱ、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Ⅲ、一般网络舆情

由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科室(单位)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委、市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小组办公室和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科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扬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七、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应在全局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均有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局网络舆情工作队伍,尤其是组织民间组织、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福利慈善、社会事务等重点科室、直属各单位和市(县)区民政局局相关工作人员,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

3.培训保障。定期组织全局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

八、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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