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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营口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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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3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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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确保“五一”、端午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营口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明确廉洁过节有关事项。

  通知指出,“五一”、端午两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党员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旅游、拜访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或个人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严禁收受礼品、礼金以及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微信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通知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认真贯彻《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纠正“四风”问题认真研究部署、制定管用措施,防止空喊口号、机械传达、单纯以会议落实会议,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观念,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积极担当尽责,强化日常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加大压力传导,通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教育引导下属绷紧规矩之弦、恪守纪律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约束,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职能,把查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通过明察暗访、异地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查证属实的问题,坚持铁面执纪、从严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及问题发生部门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等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时报告、正确处置。

(信息来源:营口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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