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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等事项 业务办理窗口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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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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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工作要求,经市审改办同意,从2023年5月8日起,“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等4项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由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调整至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再设立社会组织登记等事项窗口。线下办理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事项相关业务,请到市民政局咨询或办理,线上办理途径和方式不变。现向社会公告。

办理地点:营口市青花大街西17号营口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社会团体相关业务:0417-2943609

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业务:0417-2943609

 

 

营口市民政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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