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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 乱收费事项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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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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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及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我市非法社会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事项 

(一)非法社会组织。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联盟”的,有使用“基金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的。重点投诉举报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1.利用国家、省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公益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与合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4.借庆祝建党活动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开展伪健康类、医养结合、康养结合、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二、举报渠道及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线索,可向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各地民政部门受理举报方式: 

1.营口市民政局:0417-2943609 ;

电子邮箱:Xshzdz@163.com  ;

来信举报: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17号营口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邮编:115000。

2.盖州市民政局:0417- 7289011;

电子邮箱:gzsmzjshswk@163.com;

来信举报:盖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412室。

3.大石桥市民政局:0417-5671013;

电子邮箱:dsqsmzjshzz@163.com;

来信举报:大石桥民政局前楼3楼社会组织科。

4.鲅鱼圈区民政局:0417- 6200891;

电子邮箱:byqmzjshzzk@163.com;

来信举报:鲅鱼圈区市民服务中心401室。

5.站前区民政局:0417-2612668;

电子邮箱:zqqshzzgl@163.com;

来信举报:站前区便民服务中心(莲花分中心)412室。

6.西市区民政局:0417-4880003 ;

电子邮箱:yksxsqmzj@163.com;

来信地址:西市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302室。

7.老边区民政局:0417-3862041;

电子邮箱:lbqmzj@126.com;

来信举报:老边区营东大厦西配楼311室社会组织科。

 

 

营口市民政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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