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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服务项目公告

来源:营口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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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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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营口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邀请投标。

3.采 购 人:营口市民政局。

4.资金预算:6万元。

5.采购内容:营口市市属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进行项目评估,组建专家评审组,采取资格审查、数据系统分析、实地考核和集中评估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对全市登记成立2年以上未参与评估的社会组织或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等级评定建议。

6.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最终期限由采购人确定)完成评估指定工作。

7.服务地点:营口市范围内由采购人指定。

二、供应商资格

业务范围包含社会工作业务的营口市市属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市场中介机构等,要求必须成立两年以上,年检均为合格,社会组织等级评定AAA及以上优先考虑。

三、邀标、评标、服务、要求

(一)邀标

采购人向三家(最低邀请供应单位数)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发出邀请。

(二)评标

本次采购项目确定一家为中标单位,按照每家评估费报价不低于拦标价的最低价中标。

(三)服务

1.供应单位要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营民发【2021】4号文件、《营口市社会团体评估考核资料》(行业性、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营口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和评定方法》开展评估工作;

2.中标单位要完成营口市市属社会组织评估服务工作,中标单位所评估的社会组织由采购人指定;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最终期限由采购人确定)完成指定工作。

(四)要求

1.评估工作要遵循客观公正原则,评估工作中不得收取被评估单位任何费用,不能接受被评估单位的吃请及礼品,不得吃拿卡要;违反者将终止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2.评估工作不得再转包;

3.工期: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被评估单位(最终期限由采购人确定)开展评估工作;

4.评估工作结束后, 按照营口市民政局要求内容,将每个社会组织评估情况提供给采购人。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以电话或函件方式报名。

联 系 人:詹世俊

联系电话:0417-2943609

四、邀标函(模板)

根据工作需要,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我局社会组织评估竞标项目。

请你单位派人于     年  月  日上午到营口市民政局参加投标(来时请携带本函、社会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市场中介机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报价书》(单位密封);委托代表人前来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如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接到本函后请及时(电话)告知我局。

联 系 人:詹世俊

联系电话:0417-2943609

营口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采购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并按时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承担相关责任。

2.本次采购如我单位为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完成服务工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我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签订合同,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全权委托              代表本单位处理“营口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服务项目”邀标过程的一切事宜,限于:参与投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七、报价书(模板)

市民政局:

我单位积极响应贵单位邀标,决定以每家评估费用        元投标。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八、中标通知书(模板)

经评审,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总      万元。

请你单位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局签订书面合同,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联 系 人:詹世俊

联系电话:0417-2943609

营口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营口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服务项目邀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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