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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开启婚姻登记 网上预约服务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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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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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民政厅的安排和部署,为了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公共服务水平,方便婚姻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事宜,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扎实推进“一次办好”,确保我市婚姻登记有序进行,即日起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开启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未来婚姻登记预约工作以网上为主。

婚姻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办理预约:在手机端下载登录“辽事通APP”,选择“婚姻预约”进行预约;也可登录“辽宁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hy.mzt.ln.gov.cn/)或二维码方式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的,请双方方式认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程序进行现场办理。未按时前往现场办理的,请先在网上取消预约后再重新预约。

预约操作指南

以结婚(内地居民)为例

1.进入预约界面后,选择结婚登记、双方均为内地居民。

2.阅读《辽宁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协议》,点击同意。

3.选择登记机关。

4.选择预约日期的时间。

5.阅读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及合影证件照等证件图片。

6.预约成功后,会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短信通知您,请您随时留意短信通知。

预约温馨提示:

1.因疫情影响,婚姻登记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在网上预约时,请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内选择预约日期。

2.网上预约需提前 2 至 30 天。

3.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者其他原因,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4.预约单仅供当事人使用,否则无效。

5.同意预约并不等于同意受理、同意登记。预约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办理。

6.预约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合理地做出登记安排、避开登记高峰,提前录入数据,减少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预约时间不代表办结时间点,但保证当天登记完成,逾期未办理者预约自动取消。

7.当事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办理的业务类型、个人信息,现场申请办理时与预约时不一致的,登记机构有权要求当事人另行预约后再受理。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不明处,欢迎致电登记处,为您提供诚挚周到的解答。以下为全市各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站前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417-2668906

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417-4880006

老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417-3873216

鲅鱼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417-6220811

盖州市民政局城区婚姻登记处:0417-7289022

盖州市民政局九垄地婚姻登记处:0417-7181830

盖州市民政局万福婚姻登记处:0417-7301655

大石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417-5671027

营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涉外、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业务):0417-3563560

160611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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